中江警方破获市局挂牌的系列盗窃车内物品案
【2013-7-18】 【来源:中江县公安局】
本网讯(林依忠 田陈影)2013年7月10日,中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专案民警通过精心布控,缜密侦查,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黄福(化名,男,35岁,金堂县福兴镇人),成功破获市局挂牌督办的“3.31”系列盗窃车内物品案。
2013年3月31日,张某与朋友林某某到中江县五龙山公墓上坟,当日10时30分许,林某某将一辆尼桑车停放于五龙山公墓停车位,当日11时许,发现车内一背包被盗,包内装有的银行卡及现金200多元等物品。嫌疑人将盗得的银行卡拿到ATM机上盗取现金12700元,共计损失价值13000余元。
车内物品被盗案频发,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,而且引起了众多驾驶员的广泛关注,也引起德阳中江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。中江县公安局抽调四中队民警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。专案民警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与手段全力开展侦破工作。6月4日,德阳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市局挂牌督办案件,要求中江县公安局加大侦破力度,尽快破案。
通过侦查,发现并确定一辆车牌号川A*****灰色长安牌小轿车可疑,通过以车找人,确定黄福有重大作案嫌疑。专案民警立即对黄福采取多种措施架网追捕。7月10日1时,专案民警在金堂县福兴镇将黄福抓获归案。
经查,2003年1月,黄福因在成都盗窃被劳教一个月三天。2009年2月,黄福因在云南盗窃车内物品被判刑四年六个月。黄福出狱后仍不思悔改,重操旧业。2013年2至3月,黄福先后窜至中江县采用砸汽车玻璃等方式盗窃车内物品作案3起,涉案价值4.5余万元。
目前,黄福已被刑事拘留,此系列案正在深挖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