彭州市环保局联合执法取缔一非法电铅作坊
本报讯 9月25日下午,彭州市环保局在工商、供电、武装部以及葛仙山镇、红岩镇等部门配合下,对葛仙山镇张泉村一原部队废弃营区内的无名电铅厂进行了取缔。
经查,一安徽籍男子伙同红岩镇村民李某,在葛仙山镇张泉村(原部队高炮营区)私建电铅厂,该电铅厂以废弃电瓶铅板为生产原料,已非法生产铅约吨。该厂未取得任何行政审批手续,生产设施简陋,工艺简单、落后,环境危害极大,且涉铅重金属,为国家整治的重点。为此,彭州市环保局当即对其实施了强制断电,对生产原料及成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,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,限于9月29日前撤除生产设施,恢复原状。
(谢桂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