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8.17”龙门山泥石流灾害彭州环境安全
本报讯 (刘丽 本报记者 谢桂英)“8.17”龙门山泥石流灾害发生后,彭州市环境保护局迅速行动,立即启动环境安全应急预案,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,各副局长任副组长,各科、室、站、队负责人为成员的“8.17”泥石流灾害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;并成立了一支由20余名监测人员组成的环境应急监测小组,并立即要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组成的环境安全应急小组奔赴灾区,对环境安全进行监测、监察,确保了泥石流灾后环境安全。
环境安全应急小组第一时间抵达龙门山泥石流灾害点,对泥石流沿河、沿山、沿路进行环境安全监察,对其中可能因灾造成环境隐患的4家单位的原材料、污染物是否泄漏,环保防治设施、基础设施是否受损等情况进行现场监察,经监察未发现安全隐患。
环境应急监测小组对龙门山下游关系全市饮用水源安全的凤鸣湖、西河水库、关口滚水坝三个断面进行每日监测,经监测,三个断面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,饮用水源安全。